盘锦市大洼县荣兴街道海滨社区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广场续建项目
公告日期: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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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荣兴街道海滨社区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广场续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荣兴街道海滨社区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广场续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荣兴街道海滨社区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广场续建项目
2.建设地点:荣兴街道向海明珠小区A区南侧
3.项目规模:文化站改造面积455.64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修、电气工程的改造。文化活动广场续建主要内容包括:艺术造型、广场地面铺装、树池围椅以及西北侧入口大门工程的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项目投资估算:192.05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192.05万元
6.工期要求:2020年05月25日 开工至 2020年07月09日 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3000526001001 荣兴街道海滨社区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广场续建项目 文化站改造面积455.64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修、电气工程的改造。文化活动广场续建主要内容包括:艺术造型、广场地面铺装、树池围椅以及西北侧入口大门工程的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5
8.招标范围:文化站改造面积455.64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修、电气工程的改造。文化活动广场续建主要内容包括:艺术造型、广场地面铺装、树池围椅以及西北侧入口大门工程的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同级或以上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8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投标保证金:3.0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
联系人: 于曙光
电话: 13942797896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丰裕大厦
联系人: 马工
电话: 15804274266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