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影像室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委托,对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影像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影像室维修改造工程
影像室维修改造工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其磋商报价无效。
二、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239,258.1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金额:239,258.15元人民币;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3)供应商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供应商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证明材料及购买采购文件,不采用现场发售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并将汇款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7日8:30起至2020年5月14日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11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