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防弹防砸玻璃、防爆防砸复合玻璃门、窗定点服务单位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防弹防砸玻璃、防爆防砸复合玻璃门、窗定点服务单位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防弹防砸玻璃、防爆防砸复合玻璃门、窗定点服务单位招标
2、招标编号:
3、项目概述:防弹防砸玻璃、防爆防砸复合玻璃门和窗定点服务单位,服务时间为2年。
4、招标内容:
防弹防砸玻璃、防爆防砸复合玻璃门和窗定点服务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5、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所属各支局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生产能力的厂商或其销售代理商,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货物及其售后服务等;
(2)所投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
(3)在沈阳地区设有销售机构和售后服务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办事处);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6、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三、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年5月8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708)参加本项目报名。
四、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外地单位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型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4: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生产楼717会议室。
七、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生产楼717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