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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故宫旅游服务部彩钢房采购的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20/5/17 16:21:00

沈阳故宫旅游服务部彩钢房采购的采购公告

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 沈阳故宫旅游服务部 委托,对 沈阳故宫旅游服务部彩钢房采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分包工程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工程需求

数量

01

彩钢房采购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沈阳故宫旅游服务部彩钢房采购项目里包括电气工程、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等内容

1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包号:001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61132.43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561132.43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磋商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项目是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2日16时止(北京时间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疫情期间,阻断疫情传播,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

请供应商将购买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到邮箱:ld@shundahui.com

邮件中供应商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单位名称: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注: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5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疫情期间,阻断疫情传播,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于2020年05月27日13:30 (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至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注:不接收当面送达形式递交响应文件

收件人:李丹 联系电话:15710517799

收件单位: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

疫情期间,阻断疫情传播,供应商不到现场参与磋商,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方式(电话或邮件等)进行磋商。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人: 沈阳故宫旅游服务部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71号

项目联系人:侯娜

联系电话:024-24850874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项目联系人:李丹、李阳阳

联系电话:024-22859316

传 真:024-22857216-600

邮箱地址:ld@shundahui.com
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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