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阜新市监察委办案基地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阜新经济开发区备案。以阜发改发【2020】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监察委办案基地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527.01万元,本项目利用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监察室技侦用房,改扩建成为阜新市监察委办案基地,其中,改造既有两栋楼,面积为5780平方米;新建一栋三层建筑,面积240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暖、电力等设施。质量要求:合格,设计、采购、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6245001001
阜新市监察委办案基地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建设内容的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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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06月26日开工至2020年10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下列(1)至(3)资格: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项目经理资格: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9.0万元
2.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5.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0年05月30日08时00分至2020年06月03日17时00分
4.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本标段招标编号2020.FXJY.ZB.06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9日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